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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我校2019年自主招生报考条件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年03月26日   浏览:8203次  

各位考生:

根据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19年广东省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考生报考条件有关事项调整的通知》(粤招办普[2019]21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研究,决定对我校自主招生报考条件做相应调整,具体如下:

一、考生报考基本条件

(一)普通高中考生(含现代学徒制考生)

报考考生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等级成绩要求调整为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科目须均获得D级及以上等级成绩。

(二)中等职业学校考生(含现代学徒制考生)

考生取得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等级要求调整为E级及以上。其他类型证书的等级要求不予调整。

二、录取最低成绩要求

所有招生专业原设定的最低分数要求不变。

三、招收中职生专业及证书要求

原则上中职考生就读专业和职业资格技能证书不限,由学校根据专业培养的实际情况自主确定。

四、其他

其他未调整事项按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9年高等职业院校自主招生试点工作的通知》(粤教考函〔2019〕6号)要求及学校招生章程规定执行。

 

招生就业办公室

2019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