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目前正值毕业生离校前求职的关键期,为帮助毕业生特别是困难毕业生尽快找到就业岗位,实现“就业一个,脱贫一家”。各学院要根据《吉首大学关于加强和促进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暂行办法》吉大发【2014】12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困难毕业生就业帮扶工作。
一、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
各学院要对孤、残、低保家庭、低收入家庭、少数民族、心理障碍、受处分等难以找到就业岗位的毕业生情况进行调查摸底,了解他们的职业兴趣和求职愿望,建立困难毕业生档案,及时掌握困难毕业生的就业情况。
二、加强就业指导
1、就业观念指导
各学院应根据困难毕业生的不同原因、不同特点,通过个别谈心、个别咨询等方式,有针对性的为困难毕业生提供职业生涯规划、职场形象、就业形势、就业政策、就业技巧等方面的指导,帮助他们了解自己、探究职场、关注就业形势、掌握就业政策、更新就业观念、调整就业期望。
2、就业能力辅导
各学院要根据毕业生在求职笔试、面试、签约中遇到的疑惑,及时予以指导和帮助,提升他们的自信和就业能力。
三、加强就业服务
1、就业信息服务
通过短信、电话、电子邮件、QQ群、手机WAP、就业指导报、飞信群等多种载体,有针对性的为困难毕业生及时提供信息,加大就业信息服务力度。
2、就业岗位推荐
充分利用学院领导、老师和校友资源,多方寻找就业单位,通过组织参加专场招聘、优先推荐、个别推荐等措施,积极为困难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和就业机会。
3、政策宣传
积极帮助困难毕业生了解、利用国家及省市有关优惠政策,为其提供政策引导,贯彻政府部门的有关帮扶政策,主动帮助困难毕业生联系各地工会、妇联、残联等部门,寻求各种专项帮扶。使他们能充分享受到国家和地方的有关优惠政策。
4、资金帮扶
为缓解困难毕业生求职中的经济压力,学校从就业专项经费中拨出伍万元,对部分困难毕业生进行求职补贴。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助的申报工作,要严格按条件评定,做到公平公正。
附件1:
吉首大学2014届本专科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办法
附件2:
吉首大学201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登记表
附件3:
吉首大学201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表(样表)
吉首大学招生就业处
附件1:
吉首大学2014届本专科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办法
为缓解困难毕业生求职中的经济压力,学校决定从就业专项经费中拨出伍万元,对部分2014届困难毕业生进行求职补贴。各学院应认真做好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的评选和发放工作,要严格按条件评定,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一、各学院求职补贴名额分配
(按照毕业生总人数的2%比例分配,500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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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 院 |
名额 |
学 院 |
名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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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学与新闻传播学院 |
6 |
法学与公共管理学院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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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 |
2 |
历史与文化学院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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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克思主义学院 |
1 |
信息科学与工程学院 |
8 |
|
商学院 |
17 |
音乐舞蹈学院 |
5 |
|
外国语学院 |
7 |
体育科学学院 |
3 |
|
美术学院 |
6 |
数学与统计学院 |
2 |
|
旅游与管理工程学院 |
7 |
城乡资源与规划学院 |
4 |
|
软件服务外包学院 |
2 |
化学化工学院 |
6 |
|
生物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 |
5 |
医学院 |
9 |
|
国际交流与公共外语教育学院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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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就业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条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即可:
1、孤儿、烈士子女或优抚家庭子女等无直接经济来源者;
2、单亲或父母年事已高或患病长期卧床,家庭缺乏劳动力,家庭有无固定经济来源者;
3、家庭被地方政府列为特困户,难以维持基本生活者;
4、家庭为民政部门确定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者;
5、学生家庭或本人突遭不幸(自然灾害、突发疾病或意外事故),超过家庭经济承受能力者;
6、来自老少边穷地区,经济条件差,家庭无固定经济来源,基本生活难以维持者;
7、有其他家庭经济困难情况,难以支付其在校期间的学习和生活费用者;
8、因身体缺陷就业困难者。
三、学院评定公示
各学院在班级推荐和广泛听取师生意见的基础上,对照评选条件,按照额定指标,研究确定评选名单。评选过程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评选的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名单要在一定范围公示,充分征求广大师生的意见,各学院将公示后的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汇总名单报送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四、注意事项
1、定向生不在评定范围内;
2、严谨弄虚作假,不得以任何理由冒领、代领、强占、挪用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经费。
五、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在
附件2:
吉首大学201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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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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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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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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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年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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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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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源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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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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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及专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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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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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邮箱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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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行卡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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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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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职 进展 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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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业 困难 事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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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 意见 |
班主任 年 月 日 |
学院 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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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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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吉首大学2014届困难毕业生求职补贴发放表(样表)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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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金额 |
身份证号 |
开户行地址 |
卡号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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